標題:男子躲停車場車內吸食k煙,勇警獲報盤檢查處送辦。
時間:114年3月14日18時49分。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昌智街口停車場。
經過:
一、本分局昌平派出所警員林梃模及潘易辰(下稱林等2員),114年3月14日執行18至21時安民專案勤務,19時許民眾報案表示剛去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昌智街口停車場內停車,見有一部自小客車車號(B**-0882)疑似有3人在車內吸食K煙毒品,林等2員迅速前往發現該車,車內果然有3名男子坐在車內還不時將菸霧往車外吐出,經趨近一看發現後座有K盤(內含殘渣及K卡),即請男子下車,男子見警慌張想掩飾,惟為時已晚,經詢問犯嫌坦誠吸食K煙毒品,另附帶搜索,於副駕駛座前方抽屜發現一包愷他命(3.14公克),全案將陳○叡(88年次)、李○緯(87年次)、魏○安(87年次)等3人依法帶回偵詢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二、本分局昌平派出所警員林梃模及潘易辰工作認真盡職,受理民眾報案,積極任事,查獲吸食K煙毒品案,深獲民眾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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