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軟體兜售毒品 智警循線逮嫌犯依法送辦。
標題:社群軟體兜售毒品 智警循線逮嫌犯依法送辦。 時間:114年3月6日21時20分。 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26號。 經過: 一、本分局光華派出所警員王海權及陳浩翔(下稱王等2員),114年3月6日執行10至12時網路巡邏勤務,發現於通訊軟體telegram上發現一名暱稱:「高」之人於114年3月6日10時31分於群組「台灣灰產偏門交流」上發布"售(蛋圖示)”等廣告訊息,顯然意圖兜售毒品牟利,遂以暱稱「…」之帳號詢問該人,有關其訊息內容,犯嫌與警方訊息對話中約定以新臺幣4,000元(毒品之價金)購買毒品依託咪酯煙彈2顆,發現犯嫌所販售之煙彈為市價一般煙彈價格之數倍,王等2員仍與犯嫌談妥交易時間、地點經赴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26號前交易;抵達交易地點等候多時,始見兩名青少年徒步前來經彼此以匿稱確認身分後,其中一名犯嫌將毒品交付,並由其一名犯嫌向員警收取毒品價金新台幣4,000元,雙方初步確認係為毒品無誤後,王等2員即表明警察身分並出示證件將犯嫌藍○恩、黃○智等兩人逮捕,查扣毒品依託咪酯煙彈2顆 (總毛重:11.52克)與聯絡販賣毒品之手機2支,全案偵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二、本分局光華派出所警員王海權及警員陳浩翔工作認真盡職,網路巡察,破獲二級毒品依託咪酯,深獲民眾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