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情所困意圖燒炭輕生 警即刻救援阻憾事發生。
標題:女子為情所困意圖燒炭輕生 警即刻救援阻憾事發生。 時間:113年8月16日22時36分許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昌平街31巷19號5樓之1 經過: 一、本分局昌平派出所警員陳世胤及王舜樺(下稱陳等2員),113年8月16日執行22至24時巡邏勤務,22時許獲報新北市新莊區昌平街31巷19號5樓屋內有燒炭氣味飄出恐有鄰居自殺情事,央請員警到場處理。趕抵到場現場氣味已未很明顯,無法確認屋內情況,按電鈴亦無人回應,經透過鄰居聯絡屋主到場協助開門,適逢屋主返家,經說明情況後,立馬開門進入,進入後發現有一房門反鎖,經持鑰匙打開後,發現女子於自己房間內已點燃炭火,躺在床上意圖燒炭輕生,檢視精神已陷入昏迷現象,經救護人員叫醒並對當事人施予相關急救處置措施,陳等2員順勢將碳火熄滅並打開窗戶通風。經了解曾姓女子因感情受挫之後,導致情緒不穩,終日將自己關在房裡,今一時無法調適,始萌生歹念,趁其母親外出之際燃起燒炭意圖輕生,所幸及時發現,經協助送往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救護,為防止再有魯莽衝動之舉,案循系統通報自殺防治中心賡續關懷。 三、本分局昌平派出所警員陳世胤及王舜樺工作認真盡職,具同理心受理報案積極處理,避免憾事發生,深獲民眾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