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空氣槍街邊炫耀,把玩誤擊發遭警逮送辦。
標題:男子持空氣槍街邊炫耀,把玩誤擊發遭警逮送辦。 時間:113年5月2日23時13分。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205-47號。 經過: 一、本分局頭前派出所警員陳品融及王筑瑩(下稱陳等2員),於112年5月2日執行22至24時巡邏勤務,於23時許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有一群年輕人在路邊把玩槍枝,報請員警到場查處。陳等2員旋即馳赴到場,發現有5名男子在場,經盤查渠等少年身分後,現場1名男子郭○峰(下稱郭男)主動交付Co2鎮暴槍一把,並供稱該槍為其所有,郭男表示與4名好友相約路邊聊天,順便炫耀其所新購之空氣槍,把玩過程中郭男不慎誤觸板機造成槍枝擊發,聲響之大劃破寧靜的黑夜,一時不知所措,陳等2員趕赴到場確認無其他人員傷亡及財物損失,依法將槍枝查扣,並告知渠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相關人等帶返所調查,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罰。陳等2員受理報案處置迅速得宜,深獲民眾肯定。本案有年代、壹電視、自即、聯即、東森雲、中天及周刊王等媒體正面報導。 二、本分局頭前派出所警員陳品融及王筑瑩,工作認真盡職,受理民眾報案迅速到場,即時查處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深獲民眾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