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身體不適坐臥提款機前 暖警攙扶休息通報協助送醫
標題:老翁身體不適坐臥提款機前 暖警攙扶休息通報協助送醫 時間:112年9月29日11時10分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320號前 經過: 一、本分局頭前派出所警員林文品及王筑瑩(下稱林等2員),於112年9月29日執行10至12時巡邏勤務,1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在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320號派出所旁第一銀行內提款機前有民眾路倒,需要到場為民服務案件,林等2員趕抵到場發現,係一位老先生癱坐在提款機前,即趨前探詢,老翁氣虛模糊回應為張○輝(下稱張翁),並主動提供身分證件,表示出門前吃了降血壓藥可能係導致血壓過低,暈眩無法站立,避免其他意外發生,索性坐在提款機前休息,員警了解原委後建議至派出所內休息,經其允諾即攙扶老翁起身回所內,至所內提供礦泉水給張翁飲用舒緩暈眩,並令其趴在辦公桌上暫作休息。經於所內略作休息片刻後仍覺不適,林等2員即通報救護人員調派救護車到所,經員警攙扶張翁上擔架並由救護車護送至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診治,另聯絡張翁家屬到醫院照護。 二、本分局頭前派出所警員林文品與王筑瑩工作認真盡職,受理民眾報案,待身體不適民眾,視如己親,深獲民眾及家屬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