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車手分工行動 遭新莊警查獲送辦
標題:少年車手分工行動 遭新莊警查獲送辦 時間:115年7月2日16時許。 經過: 一、本分局昌平派出所警員王舜樺及房美萱(下稱王等2員),115年7月2日分別執行16至18時守望、備勤勤務,16時許接獲民眾檢舉超商內疑似有少年車手,王等2員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發現有2名少年外貌特徵與民眾所述相符,正欲搭乘計程車離去,遂立即上前攔停盤查,並發現2人持有數張金融卡,惟2人起初均辯稱金融卡為己所有,王等2員未因其說詞而輕易採信,持續耐心詢問並透過警政系統查證相關資料,發現其說詞前後矛盾,遂掌握2人涉案疑點,經持續突破心防,2人始坦承收受詐欺贓款及提領金融卡共4張,並分別負責提領及把風工作。王等2員憑藉敏銳觀察及積極查證,成功於少年離場前即時攔阻並查獲車手,避免其持續提領贓款及擴大詐欺危害,後續依法將2人帶返所偵辦,並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少年法院偵辦。 二、本分局昌平派出所警員王舜樺及房美萱工作認真盡職,透過民眾提供情資,積極偵辦刑案,深獲民眾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