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情緒失控警即時保護 阻憾事發生協助就醫獲感謝。
標題:女子情緒失控警即時保護 阻憾事發生協助就醫獲感謝。 時間:115年1月25日4時40分。 經過: 一、本分局中港派出所警員葉旭洸及謝宗樺(下稱葉等2員),115年1月25日執行4至6時巡邏勤務,4時許獲報在新北市新莊區昌盛街。趕赴到場了解係民眾黃○因故與其男友江○發生口角爭執,另黃女弟弟亦在場助勢口角衝突,揚言互告傷害等,經員警於現場與雙方調解,雙方表示暫不提告,亦不予申請家庭暴力保護令,惟於員警探詢進一步了解案情及勸撫過程中,黃女突情緒失控,持續對在場人員大聲吼叫狀似失去理智,並出現攀爬圍牆意圖跳樓之舉動,葉等2員見狀,研判有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之虞,立即予於制止並安撫避免其危害自身生命安全,試圖圈圍將其帶離圍牆邊,避免憾事發生。安撫後見黃女情緒一直難以平復,為保護其人身心安全,依規定聯絡衛生局人員評估,經衛生所專業人員與救護人員討論分析研判其行為有即時送醫必要,即協助救護人員將黃女強制送往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診治,並依規定通報自殺防治中心賡續關懷。 二、本分局中港派出所警員葉旭洸及謝宗樺工作認真盡職,積極疏處安撫情緒,協助送醫,避免憾事發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