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遺失鉅額現金 警循線找到失主發還。
標題:民眾遺失鉅額現金 警循線找到失主發還。 時間:114年11月7日15時。 經過: 一、本分局頭前派出所警員沈沃融(下稱沈員),於114年11月7日執行14至16時巡邏勤務,14時許獲報在新北市新莊區福德三街超商店員發現,有一疊整齊捆綁新臺幣現金放置店內ATM機台上方,疑似民眾提領現金後忘記帶走遺失在此,央請員警到場處理。趕赴低達,隨超商店員引導至店內提款機,確實見有一綑新臺幣現金,經現場請點有10萬元整,即將該筆現金帶返所並依拾得物規定受理報案登錄,同時積極調閱超商附近路口及7-11店家內監視錄影畫面及車籍資訊系統,聯絡到該十萬元現金陳姓失主,失主接獲通知表示,遺失10萬元現金正心急如焚四處找尋,接到警察通知有民眾拾獲其遺失現金送至派出所,心中大石終於可以安心放下,隨後趕至派出所具領,陳姓失主到所表示非常感謝警察及拾金不眛民眾協助幫忙,經失主清點現金完整無誤後完成拾得物具領筆錄,順利發還陳姓失主。 二、本分局頭前派出所警員沈沃融工作認真盡職,受理民眾報案迅速處理並確實依拾得物規定受理登錄,並積極調閱監視畫面還原,聯繫失主到所具領發還,深獲民眾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