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報案機車遺失,暖警協助現地尋回失車。
標題:民眾報案機車遺失,暖警協助現地尋回失車。 時間:114年5月2日12時10分。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四維路186巷2號前 經過: 一、本分局光華派出所警員張証皓及王仲正(下稱張等2員),114年5月2日分別執行10至12時值班及備勤勤務,12時許民眾急急忙忙跑進派出所表示其所有普重機(車號MXH-2661)遭竊。王員了解後,根據報案人所描述時間及地點,即先行回朔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確認機車未遭他人竊盜使用之情形,並經車牌確認該車輛最終移動時間,使用地點出現在新莊區四維公園一帶,與民眾所稱時間前後一致,即央請備勤張員協助至上址協尋車輛,最終於新莊區四維路186巷2號前發現該車,並請該民確認機車有無遭受破壞及其他任何財物損失,經民眾檢視機車,民眾回想自己駐車始末,始驚覺自己太健忘了,頻頻感謝員警勤務繁忙中還協助尋覓機車,經以該機車鑰匙開啟電門啟動,由民眾自行駕駛離開。 二、本分局光華派出所警員張証皓及王仲正工作認真盡職,執行勤務,協助回朔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尋到機車,深獲民眾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