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和弟弟公園玩耍走散 暖警充當保母載送返家。
標題:男童和弟弟公園玩耍走散 暖警充當保母載送返家。 時間:114年4月3日19時。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復興路一段運動公園。 經過: 一、本分局中港派出所警員陳柏宏(下稱陳員),114年4月3日執行18至20巡邏勤務,19時許獲報在新北市新莊區復興路一段運動公園兒童遊樂區有一名與家長失散兒童,央請警察到場處理。趕赴到場,報案民眾表示男童年約6至7歲與家人走散,陳員向報案民眾表示了解並回應交給我來處理好了,即蹲下拉著男童小手拍拍其肩膀並口頭安撫男童情緒向其表示警察叔叔帶你回家好嗎,並四下張望一下,未見有家長急著找尋小孩情形,探詢男童姓名、年籍及住何處?跟誰來公園玩耍?男童怯怯生生表示自己叫賴○廷7歲,跟媽媽、阿嬤住,今天是阿嬤帶我跟弟弟來公園玩,陳員即以M-Police警政知識聯網連結戶役政系統查詢,得知男童父親賴○宏戶籍設在新莊區中平路152巷28-1號8樓,並以聯絡電話聯絡男童父親,陳男接到電話焦急表示阿嬤剛有打電話問小孩有跑回家嗎?我才正要出門去找,陳員表示可以順路載送男童回家,經送抵住家樓下男童即喊叫我爸爸在那裏,經交男童父親,賴男頻頻向員警表示辛苦感謝。 二、本分局中港派出所警員陳柏宏工作認真盡職,待與家長失散兒童如己親,深獲家屬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