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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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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賭場射龍門輸錢持槍恐嚇簽本票 勇警2小時逮人送辦。

  • 發布日期:113-12-30
  • 發布單位:新莊分局

標題:借錢賭場射龍門輸錢持槍恐嚇簽本票 勇警2小時逮人送辦。

時間:113年11月22日4時40分。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五工二路55號一樓住宅內。

經過:

一、本分局偵查隊分隊長林蚵藤及偵查佐鐘偉認(下稱林等2員),113年11月22日執行20至24時邏勤務,23時許民眾王○凱(下稱王男)向五工派出所報案表示其朋友與綽號為阿寶及阿傑之有賭債糾紛,遭綽號阿寶及阿傑持槍枝恐嚇脅迫其簽新台幣200萬元之本票及交付現金6萬元,過程中對方使用槍托敲打頭部造成受傷,至派出所報案提告。受理後偵查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發現涉嫌車輛〔BJZ-3xx9〕深藍色LEXUS自小客車,發現於2時許由新五路上往五股交流道上國道逃逸,警循線至汽車旅館查獲廖等2嫌。查綽號阿寶犯嫌身份為廖○堡(67年次,犯有詐欺、妨害兵役、組織、傷害、背信、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等刑案資料),經被害人指認後無誤,經了解王姓被害人(查有商標法、槍砲、毒品、賭博、詐欺等刑案資料),表示於113年4至5月期間,在自家中五工二路55號1樓從事射龍門賭博行為,犯嫌廖○堡自認在該處遭詐賭,心生不滿找王男理論,雙方一言不合進持槍托敲擊頭部。案經偵詢後依恐嚇取財、強制、傷害案將廖等2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二、本分局偵查隊分隊長林蚵藤及偵查佐鐘偉認工作認真盡職,接獲報案積極偵辦,逮犯嫌送辦,本案有三立、台視及聯合等媒體正面報導,深獲媒體及民眾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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