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任意闖球場禁區撿球 不服規勸攔阻頂撞遭壓制送辦。
標題:醉漢任意闖球場禁區撿球 不服規勸攔阻頂撞遭壓制送辦。 時間:113年5月10日21時25分。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和興街66號。 經過: 一、本分局中港所所長高裕傑、警員曾廣文、林宇睿及賴振宇(下稱高等4員),113年5月10日執行20至20時巡邏勤務,21時許獲報新莊棒球場內有糾紛情事,高等4員趕抵到場了解,報案人鄭○佑(為球場工作人員)表示,於20時許因有高飛界外球掉落球場3樓,前往查看有無觀眾受界外球波及受傷,抵達現場發現男子鄭○恩(下稱鄭男)正擅自闖入未開放區域撿球,即上前勸阻並請將球歸還場館,鄭男不僅拒絕歸還,反倒是口出穢言對工作人員咆嘯後悻悻的離去,離開片刻鄭男不滿工作人員勸阻態度,喝了酒後,再度回到現場借幾分酒意,攔阻該工作人員出入,不斷對該工作人員侮辱謾罵,甚至以胸口頂撞作勢攻擊該工作人員等。員警到場處理過程,鄭男仍情緒激動,顯已涉及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為防止再有脫序行為影響球賽進行,即施以腕力將其逮捕帶離現場,案依妨害自由、傷害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本案有中天、台視、東森、中時,聯合及鏡新聞等媒體正面報導。https://lifenews.com.tw/110215/ 二、本分局中港所所長高裕傑、警員曾廣文、林宇睿及賴振宇工作認真盡職,積極控制現場並迅速帶離,避免事態擴大,有效維護球場安全秩序,深獲民眾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