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異常男子持刀欲自戕,勇警救援奮身壓制送醫阻憾事。
標題:精神異常男子持刀欲自戕,勇警救援奮身壓制送醫阻憾事。 時間:113年3月28日8時2分。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福美街90巷11號6樓。 經過: 一、本分局頭前派出所巡佐翁正義及警員陳培恩(下稱翁等2員),於113年3月28日執行8至10時巡邏勤務,於8時許獲報在新北市新莊區福美街有男子持刀意圖自戕,需員警到場處理。到場男子見警,持刀與警消對峙並不斷自言自語退回房間內將房門反鎖,翁等2員研判會做出危害自己生命行為,即持盾牌、電擊槍及辣椒水,以鑰匙將男子房門打開,男子隨即將其手中之刀械擲向員警,員警以盾牌做為掩護未受傷害,並以辣椒水噴射反擊,令男子失去反抗能力後,將其壓制在床,並協助救護人員戒護送往衛生福利部部立台北醫院治療。經了解,報案婦人呂○雲表示兒子張○豪患有精神疾病,今又發作,還持刀叫囂揚言自戕,家屬也無法勸阻,精神狀況時好時壞,所幸兒子失序行為未傷及自身與員警,過程平安,感謝警察幫忙將兒子送醫。 二、本分局頭前派出所巡佐翁正義及警員陳培恩工作認真盡職,反應機敏,即時排除持刀欲自戕民眾,阻憾事發生,深獲家屬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