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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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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揹11條通緝網咖遇臨檢 借尿遁不成當場遭警逮。

  • 發布日期:113-03-04
  • 發布單位:新莊分局

標題:男子身揹11條通緝網咖遇臨檢 借尿遁不成當場遭警逮。

時間:113年2月1日22時25分許。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二段1號3樓。

經過:

一、本分局新莊派出巡佐柳志仁、警員江彥旻、陳緯峻及顏玉靜(下稱柳等4員),113年2月1日執行22至1時擴大臨檢勤務,22時許在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二段網咖執行首日春安工作擴大臨檢。臨檢時一男子見警即悄悄起身想借上廁所,柳等4員見狀大喊「你還沒查」並即趨前將男子攔下,詎料,攔下後男子神色慌張、身體微微顫抖直覺有異,還佯裝尿急想上廁所,意圖趁機逃跑,員警決定「先查再說」,沒想到這一查,赫見男子涉及竊盜、詐欺、妨害名譽、侵占、偽造文書等11件刑案,分別在去年11月到今年1月,被新北、台北、桃園、台中、士林等地院(檢)署發布通緝,黃姓男子身揹11條通緝,其中一件妨害名譽被法院判處2年3個月徒刑,卻未依規定報到服刑。事後了解,黃男(26歲)以打零工維生,日前才從中部北上工作,晚上10時許,至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網咖內打遊戲,碰到執行春安工作勤務員警,當場遭警識破盤查,赫見身揹11條通緝案件,經偵詢後依法解送歸案。本案有聯合、奇摩、Ettoday及台灣新聞等媒體正面報導。

二、本分局新莊所巡佐柳志仁、警員江彥旻、陳緯峻及顏玉靜工作認真盡職,勤務落實,查獲身揹11條通緝男子歸案,獲民眾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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