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居婦貧病交迫意圖輕生 警消及時發覺救護送醫
標題:獨居婦貧病交迫意圖輕生 警消及時發覺救護送醫 時間:112年10月31日22時00分許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593巷5弄4號2樓 經過: 一、本分局昌平派出所警員李珈篁、黃浩翔及林韋翰(下稱李等3員),於112年10月31日執行22至24時巡邏勤務,獲報有獨居婦女久未出門擔心發生意外,央請警察到場查看。抵達現場蔡姓鄰居即引導員警上樓,表示已多日未與鄰居碰面,且先前疑似傳出敲擊聲,敲門也都無人應門,擔心有意外情事,李等3員通報119並偕同消防人員,由消防人員架設伸縮梯,由該戶之窗戶進入開鎖,進入發現客廳地上疑似留有燒炭灰燼,且當事人黃婦(59年次)倒臥在房間內,經檢查尚有氣息惟意識模糊,另於客廳發現黃婦因病怨世遺書,即緊急協助救護人員將黃婦送往署立台北醫院進行救治,並通知其胞弟黃○德到場陪同照護,經瞭解為黃婦平日獨居,因患有固疾,長期工作無法穩定,經濟陷入困境,平日亦無家屬陪伴關懷,黃婦才會因此一時想不開,有燒炭行為,黃男對於警消及時救援深表肯定,避免憾事發生。 二、本分局昌平派出所警員李珈篁、黃浩翔及林韋翰工作認真盡職,及時救援意圖輕生婦女,積極態度深獲民眾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